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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2023年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 申报的通知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3-02-07 16:30:18

各县(区)建筑业协会,各建筑业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评选办法》的规定,我协会现开始受理2023年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的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评选办法》规定,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装饰工程均可申报。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

(二)竣工后无法进行现场检查的工程;

(三)近两年出现过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施工的工程;

(四)近两年出现过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施工的工程;

(五)港、澳、台地区和境外的工程;

(六)已经申报过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二、系统申报及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系统申报:

凡申报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评审的项目须在惠州建协信息网——惠州市建筑业协会评优申报系统栏申报,申报项目的施工企业用企业全称注册账号(同一企业只有一个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按评优申报系统要求填报(具体见评优申报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二)纸质材料:

申报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按如下内容提交申报材料。

1、《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申报表》(评优申报系统填报完成自动生成打印),一式两份。

2、反映项目施工过程和竣工后情况的录像5-10分钟存U盘报送(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除外)。

三、申报时间和途径

2023年2月6日起至2月2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因申报“金鹅奖”的多数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在评优申报系统的创优计划中填报市直,申报企业在受理时间内将《汇总表》和申报资料报我协会。


 

附件:1、2022年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2、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申报资料要求

3、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公共建筑装饰类申报表

4、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设计类申报表

5、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建筑幕墙类申报表

6、惠州市建筑业协会评优申报系统说明书---企业版

7、惠州市建筑装饰工程“金鹅奖”评选办法

 

 

 

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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