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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岁末年初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3-02-02 11:30:01

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和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岁末年初重点攻坚行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住建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局年度工作计划,联合市建筑业协会,采用“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2022年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和2023年春节前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建筑消防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惠州市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消防安全、高处作业、防风防汛、涉铁涉爆涉管道燃气施工、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奋战五十天 确保岁末年初安全”重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我局于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2日组织开展2022年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共抽查全市40个工程项目,监督抽检在用建筑起重机械122台(其中塔吊69台、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49台、货用施工升降机4台),抽检安全防护用品72组(初检48组,复检24组),发出《整改通知书》36份,对2个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处理。

(二)根据《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和既有建筑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方案》《2023年春节前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建筑消防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等文件,我局于2023年1月10日起组织开展2023年春节前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建筑消防专项督导检查。截止1月15日,已抽查全市7个工程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检查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

二、好的方面

(一)各县(区)住建局能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65条”和市“75条”以及质量强市、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要求 ,结合我市岁末年初疫情防控、质量安全工作实际,积极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岁末年初重点攻坚行动”,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及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能够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落实限时闭环整改,确保属地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大亚湾区住建局通过采购第三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置审核服务”,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有效避免不合格设备及部件进入安装(拆卸)环节,倒逼辖区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范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大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能够落实主体质量责任和强制性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工程实体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能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大工程、建筑消防、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水地下施工、涉铁涉爆涉管道燃气施工、扬尘防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防范各类施工安全风险。

(四)大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能够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一机一档等管理制度。涉及危大工程,能够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核或专家论证。能够足额配置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能够按要求制定相应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确保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

(五)大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能够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管理。能够按照“应接尽接”原则, 鼓励参建人员完成全过程疫苗接种。立足“早发现、早处置”,倡导参建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抗原检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能够按照居家隔离条件,在工地设置涉疫人员隔离区,及时解决工地参建人员提出的实际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能够足额储备口罩、抗原试剂盒、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物资。

(六)本轮检查中,以下3个受检单位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管理到位,现场质量安全状况良好,相关台账资料齐全:1.惠城区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新院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广东融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仲恺区1号厂房-4号厂房、5号办公楼、6号门卫室、地下室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市智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大亚湾区御蓝湾花园三期(11-20栋、幼儿园及地下室)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市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东长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不到位。存在楼板渗水,混凝土构件爆模、蜂窝麻面、露筋,同一个工作面上存在垫块厚度不一。混凝土标养室环境不达标,试块标识和放置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检测等问题。

(二)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存在专项施工方案未完善、安全检查不仔细、安全措施未落实、安全隐患未整改。危大工程未开展两级交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低,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临时用电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严密,工人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杆件或连墙件缺损,模板支撑体系不规范、卸料平台或作业平台不稳固。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生活区消防车道堵塞。未依法为施工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

(三)部分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维保管理不到位。存在维保交底针对性不强,维保记录与现场不一致,施工、监理单位安全巡查未落实,现场维保质量不高等问题。设备基础积水、活动部件润滑不良、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周边防护不严密、垃圾清理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部分工程项目在用安全防护用品存在安全网“耐贯穿性或耐冲击性”、安全帽“高温处理”、安全带“施加荷载”等项目检测不合格的问题。为此,我局于2022年12月2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要求各相关单位不择不扣做好清退和整改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用品合格。  

(五)本轮检查中,以下3个受检单位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较多或相关台账资料不齐全:1.仲恺区中科诺移动通讯终端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市中科诺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州市建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佛山市中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惠东县虹海湾二期(9#服务型公寓、10-11#住宅楼、14#服务设施及B区地下室)项目(建设单位: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3.龙门县南昆山嘉华叠峰谷住宅区二期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市嘉华慕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东莞市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将上述工程项目纳入我市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项目,请各县(区)住建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扭转项目落后被动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积极推动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省“65条”和市“75条”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春节前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把建筑消防、扬尘防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临时用电等作为检查重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逐条闭环整改,确保岁末年初施工安全。

(二)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科学理解疫情防控“国十条”精神内涵,“放开”不是“躺平”。要结合工地实际,继续落实好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尽可能减少和推迟参建人员新冠病毒感染。要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继续推进60岁以上从业人员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对于有基础病人员的排查和登记工作,一旦发生高烧不退、基础病复发等情况要尽早送医,防范病情恶化。要储备必要的检测、退烧、缓解新冠症状药品,并及时下发至班组和工人。同时,积极使用中药方剂预防新冠,要解决好隔离人员的食宿及其他生活问题,充分体现企业的人文关怀。

(三)维护稳定,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工人工资发放是涉及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要对在建项目班组和工人进行排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并督促限期整改。春节临近,全市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克服困难,足额发放工人工资,让工人过个祥和、幸福的暖心年。

(四)文明施工,做好春节前收工收场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为广大市民提供干净整洁、道路畅通的过节环境。尤其是城市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通过优化施工组织、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面人员和物力投入等方式,“能早尽早”完工,并做到“工完场清”。要规整并遮盖好材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并规范设置交通标志牌、安全警示牌、夜间警示灯等,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降低对城市道路正常使用功能的影响。各县(区)住建局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城市内重点片区、重点路段工程项目的检查执法力度,对违规占道施工、延期施工、随意封路、施工现场凌乱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五)提前谋划,强化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全面开展教育交底,强化危大工程、施工用电和机械机具、工地消防、汛前排查等安全管理,确保“第一季度”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助力我市住建领域经济发展。同时,各县(区)住建局要结合地方实际和建筑行业特点,不断健全安责险服务保障机制。要将购买安责险纳入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畴,通过开展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等,促进安责险落地生根。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关于2022年岁末年初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惠市住建函〔2023〕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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