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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2年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2-11-30 14:25:04

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2022年岁末年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年度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市住建局拟于11月30日(周三)至12月9日(周五)组织开展2022年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检查方式:本次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将采用“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抽查每个县(区)2个以上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疫情防控管理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地来(返)惠人员流动管控通知》《广东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实地检查的紧急通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编制或修订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强化新进工人、送货司机等人员排查管控;是否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加强疫情快速高效应急处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定期全员核酸检测;是否按满员一个月要求储备防疫物资;是否严格落实“场所码”“团体码”管理等。

(二)施工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广东省高风险作业和重点领域(岗位)“一线三排”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要求,重点检查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在位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情况,安全生产“一线三排”机制、双控机制执行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2.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关于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的要求,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实施前是否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备,并进行两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是否经过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等。

3.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是否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厨房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储存、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惠州市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及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引(试行)》,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一机一档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现场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等。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开展监督抽检。

5.扬尘防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情况。根据《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引》,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七个100%”要求,实现工地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是否实现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施行“一机一卡一牌”管理,并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用油台账等。

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根据《关于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重点检查项目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将预防高处坠落的相关内容作为宣讲、提醒的重点内容;是否组织高处作业人员定期检查身体,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是否对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及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涉及危大工程的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是否将预防高处坠落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重要内容,并加强管理;临边和洞口、脚手架搭设及使用、吊篮施工钢结构施工等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对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落实闭环管理等。

7.安全防护用品质量情况。按照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重点检查项目施工单位是否购买和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在用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存在超出规定的使用年限等问题。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现场在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开展监督抽检。

8.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保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参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否做到应保尽保,有效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三)工程质量(含结建式人防工程)管理

1.落实主体质量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情况、法人授权委托书签订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和履职情况及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各责任主体单位组织参与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总监和专业监理到位履职情况。

2.落实强制性标准情况。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职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各分部工程的施工报告、监理报告、验收记录、检测报告及相关原材料特别是混凝土、海砂的进货台账、氯离子检测台账等管理情况。

3.落实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施工项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和检测质量情况,包括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质量,对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室设置和同条件养护试块预留情况,以及对现浇混凝土结构的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连接部位缺陷等质量观感情况的检查。

4.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根据《人防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重点检查人防设备单位的资质情况、人防专监的履职情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交底落实情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记录台账资料、人防主体结构施工和设备安装施工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受检县(区)防疫政策,检查中检查员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要严格把握建筑起重机械抽检的条件,因天气、检测员身体等原因不能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检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各县(区)住建局要充分领会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点,全面梳理2022年下半年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关于扎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及质量提升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综合治理。

(三)各县(区)住建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市住建局检查组在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督促各责任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同时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执法处罚力度,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要敢于对顶风作案、漠视生命的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理,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势稳定。

(四)请各县(区)住建局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检查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检查相关事项,有关人员名单于11月29日(周二)中午下班前报我局安监总站,并于检查后按要求报送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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