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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22年半年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2-08-04 14:58:44

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和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和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住建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于7月6日至15日组织开展了惠州市2022年半年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我局联合市建筑业协会成立了3个检查组,采用“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共抽查全市房屋市政工程9个、建筑施工企业7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7家,抽检混凝土砂石原材料10组(其中机制砂9组,河砂1组)、混凝土试块3组,共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检查记录表》14份。

(二)各县(区)住建局能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省“65条”和市“75条”具体措施要求 ,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防汛防台、持续高温天气的工作实际,积极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对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及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能够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落实限时闭环整改,确保属地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大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能够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全面持续防控;能够落实主体质量责任和强制性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工程实体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能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大工程、防汛防台、建筑消防、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水地下施工、涉铁涉爆涉管道燃气施工、扬尘防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防范各类施工安全风险。

(四)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资金足额投入,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能够依法购买工伤保险、安责险,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社保。

(五)大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能够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源头治超管理制度、恶劣天气应急响应制度、一线三排、安全作业管理、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安全生产强制性培训、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和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南粤行等活动;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警示牌,配备消防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修维护设备和排除安全隐患;建立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原材料进厂检验和混凝土出厂质量检测台账,配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并确保运作正常。

(六)本次检查中,以下3个受检单位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管理到位,现场质量安全状况良好,相关台账资料齐全。

1.博罗县碧桂园汇悦台5-16栋,2#门楼,电房A2-A4及地下室项目(建设单位:博罗县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国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广东乾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

3.惠州市平港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松懈。存在现场封闭式管理不严格,门岗登记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花名册和“一人一档”台账不完善。未严格推广使用“场所码”,使用率偏低。对现场重点人员底数不清晰,未每周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防疫物资储备达不到满员一个月的要求等问题。

(二)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质量方面存在楼板渗水,混凝土构件爆模、蜂窝麻面、露筋,同一个工作面上存在垫块厚度不一。混凝土标养室环境不达标,试块标识和放置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检测。隐蔽项目验收手续不完善,存在漏签、代签行为。质量问题整改不及时,闭环整改工作未落实等问题;安全方面存在防汛防风方案未完善、安全检查不仔细、安全措施未落实、安全隐患未整改。危大工程未开展两级交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低,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临时用电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严密,工人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杆件或连墙件缺损,模板支撑体系不规范、卸料平台或作业平台不稳固。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生活区消防车道堵塞等问题。

(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定期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落实危大工程预防、监控措施,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救援人员和器材、设备,未建立事故“四不放过”处理机制,未依法为从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问题。

(四)个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存在职业卫生管理台账不完善,缺少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自检和第三方检测报告等问题。

(五)本次检查中,以下3个受检单位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较多或相关台账资料不齐全。

1.惠城区住宅(1至8栋)、地下室[富辰悦府]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市畅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泸州市西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远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惠州市城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

3.博罗县园洲镇建汇实业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积极推动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省“65条”和市“75条”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惠州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引(2022年7月版)(草案)》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 总方针,科学精准做好建设工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要按照“应统尽统、应扫尽扫”的原则严格“场所码”管理,确保注册率100%、扫码率100%。要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排查,加强聚集性活动的管控,做好必要的生活和防疫物资储备,主动防范病毒传播风险,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三)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防汛防台安全管理。要结合《惠州市建筑工地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引》做好《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应对气象灾害停工停产工作实施细则》教育培训工作,要及时编制或修订防汛防台风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应急演练及防汛物资储备。对围挡、板房、简易工棚、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临时用电、排水设施等开展全面检查,逐项排除各项安全隐患,并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台风季安全。

(四)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当前持续高温天气的特点做好各项防御工作。要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实行“做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要加强健康排查,避免从业人员带病上岗。要足额配发防暑降温饮料和药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改善现场作业环境。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毒气检测、严控作业时间。要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审批制度,加强现场动火监护,对氧气、乙炔、油漆、酒精、木方等易燃易爆材料要加强仓储和使用安全管理。要加强办公区、生活区的临时用电检查和管理,严防漏电、过载、短路引发火灾。要严格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做到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防止食品中毒或传染性疾病发生。

(五)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谋划推进思路和举措,切实推动安责险进一步实施。要督促保险机构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和建筑行业特点,不断健全安责险服务保障机制。要深化安责险产品设计,制定完善服务方案,实现安责险与商业交叉险种的有效整合,优化售前、投保、售后、理赔等全流程服务。 同时,要充分认清实施安责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出台制度措施,将购买安责险纳入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畴,促进安责险落地生根。通过开展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等,推动服务提质增效、参保扩面增量、管理规范有序。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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