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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

来源:汕头建筑信息网 2022-04-28 14:04:45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22〕18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管理,督促辖区内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的企业及时填报统计报表数据,做到应统尽统。

      二、各相关企业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勘察设计、监理统计报表),填报2021年度各项统计数据并完成系统上报,按住建部文件(建办市函〔2022〕132号)要求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详见住建部文件附件)扫描件。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22〕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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