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及省、市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和施工安全管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第一季度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多次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至2022年3月25日,市住建局共组织开展了5次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对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督导帮扶,督促企业以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为契机,统筹做好深基坑(高边坡)专项整治和汛前防汛防风大检查工作。二是对“1.10”事故涉事企业广东森景建设有限公司、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市参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督查。三是结合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市直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四是为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和冬残奥会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回头看”检查。五是为配合省疫情防控专项督导工作,对全市范围内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疫情防控“回头看”督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体系,落实全链条防控责任。5次专项检查共抽查全市工程项目51个,抽检建筑起重机械24台,发出《执法建议书》8份、《整改通知书》13份、《抽查记录》12份,对6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处理。
(二)各县(区)住建局能够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开展疫情防控、防汛防风和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和属地工程项目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防汛防风和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的企业,综合运用约谈、动态管理扣分、移交城管部门处罚等有效手段,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详见附件),在春节后复工复产之际形成强大震慑力,保障属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三)大部分参建单位能够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和检查,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存在的风险点及薄弱环节,按照“五个强化”的要求,精准有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建筑工地及时修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加强针接种,组织开展全员核酸监测,强化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封闭式管理,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并设立施工现场临时隔离点,加强场所定期消毒和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坚持全面持续防控。
(四)大部分参建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六个确保”要求,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销号整改,全力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能够按照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岗前教育和安全交底,加强安全巡查和监理旁站,确保危大工程施工安全。能够按照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相关要求,严格履行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等法定程序,制定和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足额配备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建立“一机一档”安全管理资料。能够按照建筑消防相关要求,定期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消防通道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爆危险品管理等工作,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工程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不够重视,未按春节后最新上级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和补充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人员花名册和“一人一档”台账不完善。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不严格,未严格推广使用场所码,对现场重点人员底数不清晰,未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强针接种未做到“应接尽接”,防疫物资储备达不到满员一个月的要求等。
(二)部分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把关不严,存在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开展三级教育不充分,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交底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部分工程项目存在开工前检查整改和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仍然存在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严密、脚手架杆件或连墙件缺损未恢复、卸料平台或作业平台不稳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工人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
(三)部分工程项目开展防风防汛检查流于形式,存在未编制或修订防风防汛防台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对围挡、板房、简易工棚等临时设施未进行加固处理,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临时用电、排水设施等未开展全面、细致检查,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防汛应急物资储备不充足、相关台账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四)本次检查以下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存在隐患问题较多,相关台账资料不齐全。一是仲恺区商住楼(建设单位:惠州市皓翔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信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二是仲恺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地下室、门楼(建设单位:惠州市世纪睿锋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弘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金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是龙门县龙门富力南昆山温泉养生谷R区三期5-8号楼及B区(建设单位:龙门县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四是惠城区住宅楼(1-45号楼)、商业楼(46号楼)、47-50号楼、地下室(1-45号楼)(建设单位:惠州市汤普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五是惠东县广东(惠东)万洋众创城(2-3#、5-6#、10-12#、17-19#、23#、25-26#厂房)(建设单位:惠东万洋众创城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万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惠州市卓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将上述工程项目纳入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项目,请各县(区)住建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落后被动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要求再落实,继续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尤其要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排查和管控,做好必要的生活物资储备,加大全员核酸检测力度,切实做到不漏一人。同时按照“应接尽接、应接早接”的原则,继续推进加强针接种工作。
(二)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好教育、交底工作。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按照“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原则落实闭环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治理,集中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防风防汛安全管理,重新组织《惠州市建筑工地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引》教育培训,及时编制或修订防汛防台风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及防汛物资储备。对围挡、板房、简易工棚、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临时用电、排水设施等开展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查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有关要求,提升“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综合运用好警示、约谈、动态管理扣分、移交城管执法等有效手段,提高检查执法力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例,持续保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夯实2022年春节后工程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基础。
附件:各县(区)住建局春节后开展检查执法情况统计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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