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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阳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资格核查的通知

来源: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3-29 15:29:4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等文件要求, 现对南阳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人员进行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人员(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至1月8日。公示期间,市住建局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核查

1.受核查人员(附件2)请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下班前(节假日除外)前往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接受现场审核或网上审核,不在附件2中人员,无需进行审核。

2.受核查人员需现场或邮件方式报送以下材料:1.本人证原件;2.学历证原件;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5.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6.申请增报专业的考生,另需提供其他专业一级造价师资格证原件。7.报考级别为免试基础科目的考生,另需提供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甲级)、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以邮件方式报送材料的,请将上述材料拍照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证号码+手机号”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三、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


   

附件:1. 南阳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南阳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审核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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