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21〕36号,以下简称“评选通知”),现将本年“鲁班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工程应满足《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建协〔2021〕35号)申报条件,并符合“评选通知”申报要求。
2.除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之外的申报工程,须已经我会“三奖”申报推荐项目备案且通过我会组织的2021年“鲁班奖”现场摸底评估。
3.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由申报单位填写《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表》(附件),并经除“推荐单位”外的相关各方盖章后,于2021年7月26日之前将原件(一份)报送至我会,逾期不再受理。
4.我会根据申报项目现场摸底评估得分高低,在推荐名额范围内依序发放“申报卡”(其中已获得“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优先发放)。由申报单位按照“评选通知”完成申报,纸质申报材料集中至我会,由我会和推荐函一同向上报送。
联系人:叶朝锋 13509356206 黄裕生 18659113113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环南8村6幢
网 址:www.fjcia.org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