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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三十三期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海南省建设培训与职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01-26 15:58:27

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三十三期证书已制好,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或公司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文联路6号金泰酒店二楼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前台领证处领取。咨询电话:6621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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