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象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企业上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公示,对审查结论认定为“不合格”的87家企业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截止到2020年12月27日。整改期满后对企业提交的整改资料进行了复查,现将复查结果及相关事项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经整改全部资质类别均合格的企业,自本公告之日起可正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工作,可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二、整改后仍有部分资质类别不合格的企业,将按照资质管理权限撤回不合格资质类别,在企业依法取得新的资质证书后方可正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三、整改后全部资质类别均不合格的企业,将按照资质管理权限撤回或上报上级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
市住建局将依法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资质类别予以撤回或上报上级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并对合格企业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被撤回资质的企业可依法行使相关救济渠道。
f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督复查结果.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