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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06-29 14:13:43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主岭、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人员持证上岗,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现就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9〕7号),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为切实解决疫情期间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考核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综合研判、制定考核计划、确定考核时间,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适时组织开展2020年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三是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考核工作,在组织考核过程中要严格考核纪律,严查违纪替考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向考生索取财物。省厅适时组织抽查,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是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对理论考核场地和实操考核场地加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省厅实现互联互通,对考核现场实时进行监控摄录(影像资料需留存备查)。

五是鉴于疫情防控实际,为降低传染风险,减少人员流动,省厅已委托各地区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推荐上报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复查,经复查,全省现有16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见附件1)具备考核条件。上述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做好技工院校开学安排和有序恢复线下培训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0〕11号)要求(见附件2),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征求当地卫健疾控部门意见,报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有序恢复线下培训工作。


附件:1.各地区推荐上报且具备考核条件的培训机构名单

   2.《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做好技工院校开学安排和有序恢复线下培训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0〕11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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