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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南阳工程建设信息网 2018-03-16 11:39:30

宛建建〔2018〕10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委驻官庄工区、鸭河工区、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有效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市住建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排查时间

中心城区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19日。各县(含官庄、鸭河)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3月28日。

二、大排查范围

全市监管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内河治理、热力管网项目。

三、大排查内容

施工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开复工等手续情况; 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和施工环境及特点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在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公示牌和扬尘治理“三员”公示牌及人员到岗情况; 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施工现场全围挡,做到封闭施工,且围挡美观大方; 施工路面硬化、清扫保洁情况; 运输车辆实施全冲洗,进场登记情况; 施工现场裸土、物料全覆盖情况; 施工现场喷淋设施和湿法作业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情况; 其它违法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情况。

四、大排查活动安排

1、卧龙区住建局、宛城区住建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两区互查。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市住建委驻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互查。

市住建委驻官庄工区办事处与鸭河工区办事处开展互查,淅川县与西峡县互查,桐柏县与唐河县互查,镇平县与内乡县互查,南召县与方城县互查,社旗县与新野县互查。

2、市住建委建管科、安监站、质监站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情况开展抽查。

3、市住建委城市建设科、内河治理指挥部负责对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内河治理、热力管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开展大排查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活动,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过硬、工作有力、整治彻底、成效显著。

2、在大排查活动中,凡发现项目扬尘治理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工地,除从重从严处罚外,对相关参建单位一律予以通报批评、计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总之该停必停,该采取措施的要采取措施,确保扬尘治理全覆盖、无死角。

3、卧龙、宛城、高新区、一体化示范区住建部门将检查情况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3月19日17时前报市住建委建管科。其它各县(含官庄、鸭河)于3月29日12时前报市住建委建管科。

附件:南阳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检查表.doc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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