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质〔2018〕321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后工地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安监站,市市政站,各相关单位:
春节后,各建设工地将陆续复工,为切实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年工作开好局,现就加强节后工地复工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主体开展工地复工条件自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排足够人力、物力、财力,认真组织开展工地复工条件自查(自查内容详见附件1),自查时做好自查纪录,各责任主体签章确认后留档备查。如达到复工条件,填写《广州市建筑施工工地节后复工审批表》(详见附件2),书面报工地相应的工程安全监督站申请开工。
二、各安全监督站收到工地复工申请后,监督员应对工地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检查,对符合开工条件的,监督站应以书面形式批准其开工;对人员未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批准开工。
三、各区建设局、监督站要开展工地复工情况摸查,全面掌握本辖区工地复工安全生产动态情况。我委将对节后复工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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