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4]142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争创“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总体提升,加速加快推进全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黔建施通〔2007〕146号)的要求,请各市(州)住建局将上半年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申报资料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送贵州省建筑安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5360361、5360380(传真)。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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