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试验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平建设信息网 2014-03-19 15:56:19

  南建建〔2014〕1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武夷新区分局和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备案制度,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3]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解决我市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试验员缺少的实际问题和保障培训质量,完善施工企业人员配备,经研究决定开展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试验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管理和监督机构

  1、由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质协)负责组织开展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试验员培训、考试、发证、继续教育、证件变更、造册等动态管理工作。

  2、由我局负责全程监督市质协组织开展的试验员动态管理工作。

  二、发证管理

  试验员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予以发放岗位证书。岗位证书由所在企业、市质协和我局共同盖章,市质协负责发放。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做好培训的宣传工作,大力支持属地施工企业参加培训,要积极听取企业对培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将有关信息汇总我局工程科,共同推进培训工作规范、创新和水平提升。

  2、市质协要制定和完善培训工作相关制度,科学细致制定培训计划,要组织好培训师资力量,认真编写教程,确保培训质量。同时,要树立方便企业、服务企业理念,对于要求异地办培训班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予以安排。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18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