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管委,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6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根据我厅今年培训计划,结合我省前阶段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情况,决定举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62号)主要内容解读;
(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定相关标准解读;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处理技术与污染防治规范;
(四)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日常运营管理规范;
(五)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和管理方式研究。
二、参加对象
各市、县(市、区)环卫行业主管部门业务负责同志1名,各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单位的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1-2名。
三、时间、地点
(一)培训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2012年10月15日-17日
第二期:2012年10月17日-19日
(二)培训地点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杭州市学院路126号)
四、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环卫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次培训的组织工作,确保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均有人参训,如无特殊情况,各市、县(市、区)环卫行业主管部门均需派相关管理人员参训。同时将本系统(行业)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报我厅干部学校。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9月29日。具体培训安排等事项由我厅干部学校另行通知。
联系人:宣国年(厅干部学校),电话:0571-89968617 手机:18969119299
叶亚栋(厅城建处),电话:0571-8705449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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