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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工作中其他费用取费项目的整体状况

  • 来源:建筑网   2018-09-19 16:48:14
摘要: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这三 种其他费用中,有的是与土地使用有关的其他费用,有的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有的是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不论采用何种分类方法,这些费用计费项目的确定、计费的方法和依据,都需要根据建 设项目实际情况,依据取费项目的发布部门、适用范围、有效期等逐一进行确认。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这三种其他费用中,有的是与土地使用有关的其他费用,有的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有的是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不论采用何种分类方法,这些费用计费项目的确定、计费的方法和依据,都需要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依据取费项目的发布部门、适用范围、有效期等逐一进行确认。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涉及的取费项目

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计算中,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工程涉及的取费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本文重点没有放在对这些取费项目的分类探讨上,而是以分析及总结取费项目的整体状况为主,以下按照概算总表中需要记取费用的项目逐一进行说明:

建设管理费

建设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此项费用包括以下两项:

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照财建[2003]724号文件的解释,是指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按财建[2002]394号文件,以工程总概算为基数,分档计算。此项费用所有建设

项目均要求计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此项费用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算。概算阶段工程监理费一般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此项费用在必须依法实行施工监理的项目中计入。

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有: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③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⑤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是指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范围包括: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

项目。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指:①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②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建设用地费

它是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或者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其总和一般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30倍,土地年产值则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其内容包括: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按政府规定,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菜地的,其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4)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县市土地管理机关从征地费中提取土地管理费的比率,按征地工作量大小,视不同情况,在1%~4%幅度内提取。

(5)征地动迁费。

(6)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由于建设用地费的复杂性及各地政策的不一致性,在实际概算中一般由建设单位提供数额后由设计单位列入概算总表中计入。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费

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应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列项,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规定计算(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

此项费用一般发生在需要申报立项的项目,例如:使用国家资金的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须国土审批的项目、须环保审批的项目。如果是自建项目,不须使用国家资金的,可以不必进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

究,此项费用也就不必列入。

研究试验费

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施工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

等。

这项费用也不是每个工程必然发生,应按照设计单位根据本工程项目的需要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计算。需要注意的是,研究实验费中不包括以下项目:

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勘察设计费

是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勘察费、初步设计费(基础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详细设计费)、设计模型制作费。应按《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计算。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实行政府指导价;500万元以下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实际工作当中勘察费一般按合同额计入,设计费按合同额或根据(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以概算投资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环境影响评价费

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按照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不同等级进行划分,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类别。可参照《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以估算投资额为计算基数,应用内插法进行计算。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是指按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凋查等所需费用。

该项费用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按规定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项目有:

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其他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建设项目场地准备费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进行的场地平整和对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未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气、通信等其他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或桥梁的加固、养护、维修等费用。此项费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用。

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费用*费率+拆除清理费。改扩建项目一般只计拆除清理费。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此项费用包括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出国人员费用;来华人员费用;银行担保及承诺费。均按项目的具体情况计列。

工程保险费

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器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保险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引进设备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此项费用在部分省份未强制计取,根据工程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列入。计算方法为按照不同工程类别,分别以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保险费率计算。民用建筑2‰~4‰;其他建筑3‰~6‰;安装工程3‰~6‰。

联合试运转费

联合试运转费是指新建项目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工程,在交付生产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整个生产线或装置的负荷联合试运转或局部联动试车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试运转支出大于试运转收入的差额部分费用)。 试运转支出包括试运转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工具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保险金、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工资,以及专家指导费等;试运转收入包括试运转期间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联合试运转费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用开支的调试及试车费用,以及在试运转中暴露出来的因施工原因或设备缺陷等发生的处理费用。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是指对施工现场组装特殊设备和设施(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应由建设项目支付的,向安全监察部门缴纳的费用。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标准计算。无具体规定的,在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受检设备现场安装费的比例估算。

市政公用设施费

是指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一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或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用,以及绿化工程补偿费用。此项费用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计列。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计价格[2001]585号)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对各类(市政建设)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因此,各地征收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现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例如在甘肃省,市政公用设施费具体计取的项目有两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按照《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服务[2002]216号)计取。人防易地建设费是指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按照《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计价格[2000]474号)及《甘肃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实施办法》计取。

无形资产费用

无形资产费用系指直接形成无形资产的建设投资,主要是指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商标权和商标等。此项费用根据具体项目需要列入计算。

其他资产费用

是指建设投资中除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部分,主要包括生产准备及开办费等。新建项目按设计定员为基数,改扩建项目按新增设计定员为基数计算,生产准备费=设计定员×生产准备费指标(元/人)。其常见取费项目为生产准备费和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补充取费项目

随着社会经济发的发展,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内容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各地在不同时期会取消有些项目的取费,或者增加一些新的项目,并且针对不同工程的建设其他费用计取条款也不尽相同。在我国各地执行的不同取费项目有:项目代建费、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费、地下水资源费、施工噪声扰民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规划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费、竣工图编制费、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初步设计评估咨询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等。

下面以甘肃省为例,列举部分内容进行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费

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甘建建[2003]1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是指由政府委托的第三方审查机构对工程建设的结构安全、抗震、环保、消防、人防、节能等涉及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内容进行审核,保证施工图质量所发生的费用。依据甘肃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服务[2005]229号)文件计取。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费

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提供交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依据《甘肃省发改委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0]1746号)文件计取。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费

是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依据《甘肃省发改委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1]395

号)文件用内插法计算计取。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是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接受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工程项目经济评价;编制、审核设计概算、结算、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等业务向委托方收取的费用。依据甘肃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联合发布的《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试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甘价服务[2005]171号)文件计取。

在一个具体建设项目中要准确界定哪些费用应该计取,哪些费用不能计取,依据哪个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和标准,哪些费用是针对具体工程的特殊费用等情形,除了要跟踪了解国家最新政策,及时掌握初步概算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构成的整体状况外,还要准确把握每项费用的具体用途和范围,才能做到列项正确,计算无误,真实反映项目概算其他费的内容和支出情况,提高概算编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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