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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搞好工程竣工结算

  • 来源:建筑网   2018-06-22 15:22:15
摘要:

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承包商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全部完成其中的内容,并且经过业主的验收合格后,向自己的直接发包单位提出的最终工程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关系到承包商的直接经济利益,对于施工方来说对其特别重视。在实际的工程结算过程中,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为了保证自身的权益,应该积极主动的、快速的提交工程结算单,以使其能够被快速结算,提升施工单位的经济收益。

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承包商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全部完成其中的内容,并且经过业主的验收合格后,向自己的直接发包单位提出的最终工程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关系到承包商的直接经济利益,对于施工方来说对其特别重视。在实际的工程结算过程中,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为了保证自身的权益,应该积极主动的、快速的提交工程结算单,以使其能够被快速结算,提升施工单位的经济收益。

通过实际的工作经验表明,为了能保证工程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除了企业对该事务的重视外,工程结算人员还应该不断的学习,总结与反思。

严格按照规定,明确结算方式 。在日常参与处理工程结算工作时,一定要明确结算方式,严格按现行的规定,采取以下的方式进行结算。 (1)按月结算,即先预付工程备料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但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同时要保证提交结算资料的时间。

在接受委托参与工程结算时,要加强工程结算的审查 (1)工程结算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直接经济利益,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实现经营收益的最终环节和关键环节。委托工程造价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查工作,是最有效的办法,因为中介机构专业人才多,信息面广,可以避免因双方信息不对称而损害对方利益,产生经济纠纷;而且中介机构独立执业,可以消除双方的矛盾,保证审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2)工程结算审查就是用天平来称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结算依据就是砝码,这个砝码必须是标准、规范,否则,称量的结果将失去公平。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属于动态管理,通过工程签证使合同处在不断的补充和变更之中,使工程结算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具体表现为结算依据的多样性、复杂性、不确定性。因此,在进行工程结算审查时,必须注意正确认识结算依据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引用合法、合理的结算依据,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客观公正。

(4)合同文件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整个结算工作都要围绕建设工程合同来进行。凡是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所有资料,都是结算的依据,对工程造价的确定都会产生影响。 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就工程施工协议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所有协议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都必须是书面的,而且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不一致时,按如下优先顺序进行解释:(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是对合同的补充,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如签证、会议纪要等,这些材料必须是书面的,且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才能作为结算依据,否则不能引用。

(5)严格签证。签证在工程结算中的引用具有很高的优先解释权,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签证都有优先解释权都能照搬照用,在具体工程结算执行过程中,应对其签证程序及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区别对待,正确引用。首先应检查签证的签字或盖章是否有效,签字人员是否是合同中规定的相应人员,否则为无效签证不予采用。其次应认真分析签证内容是否客观公正。

工程竣工结算需要综合素质比较强的结算团队。

工程竣工结算直接牵涉到承包公司的直接利益。由于工程项目比较复杂,涉及范围比较广,所以做工程结算时需要综合素质比较强的结算团队协同工作。团队成员之间进行明确的分工,办事效率高,不容易出错。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正确使用定额项目,并且能够进行准确的计算。他们及时了解、熟悉当地的计价信息,并且善于利用这些计价信息。

除此之外,综合素质较强的团队一般对建筑施工项目的业务流程都很熟悉,也懂施工过程中的工业流程,并且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思维开阔。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有不合理的要求,他们快速洞悉出业主在施工过程在不合理问题,如果对施工方造成了经济利益上的损失,他们能够快速的做出反应,申请向业务方提出索赔,以此来挽回企业的损失。

承包施工方工程竣工结算

(1) 承包方竣工结算凭据准备

工程竣工结算的时候,需要整理一些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根据竣工结算的编制,主要涉及的资料有:招标文件、施工方与业主签署的施工合同、业主提供或者是认可工程图纸以及施工的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变更图纸和变更施工指令;经由业主或者是监理方提供的签证;施工计划以及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记录;工程因为某些不可抗因素(停水、停电、或者是其他干扰事故,比如地震)而引起的停工日期和恢复日期记录;实施前期的预防款、进度款的具体数额相关票据;工程施工的整体相关图片数据信息;由于环境对建筑项目对建筑物和施工设备都有一定的影响,所以还应该提供在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天气情况表(主要记录温度、风力、降雨雪量);工程会计核算资料以及国家、当地政府提供的法律法规。这些资料都是合法得当并且它们是巧增工程竣工款的有力凭据。

(2)归档整理工程竣工结算书

当竣工结算的资料已备齐之后,应该按照竣工结算书中的顺序把它们整理归档,以便在业主进行核对的时候能够及时出示。只有对编制的结算资料熟悉,才能够向业主清晰的表达我方工程结算的思路,在交涉过程中掌握主动权。

(3)工程竣工结算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日趋完善,工程竣工结算也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在进行清单计价结算的时候应该特别关注项目的施工范围以及价格。

首先要注意的是工程的工作范围。工程竣工结算应该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实际的工程结算时,应该以合同中规定的范围且实际完成的范围为准。在计量过程中我们既不能多算,也不能因为疏忽而漏算,如果漏算,这就是企业的损失,需要及时的更正、核实。

其次是价格的考虑,价格分为两类,一类是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这在合同中有所约定,结算时直接套用。第二类价格就是工程变更价格,这部分的价格弹性比较大。但是变更价格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合同或者是投标报价中如果有变更价格的报价,应该以合同中的报价为主,结算时直接套用。

合同或者是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价格,应该以此为参考,在结算清单时可以进行部分换算,也此来结算。

如果合同或者是投标报价中没有或是类似变更价格,可由投标人提出价格,进行磋商后定价,也此来进行结算。

在定位价格时,应该实事求是,不能够狮子大开口,如果已经得到了可观的经济利益,可以做适当的让步,对公司今后发展也有好处。

竣工结算实例分析

2008年,某写字楼工程验收结算,工程合同原造价400万,在竣工结算时发现在实施过程中有多处变更,经核算,认真审核如下:

(1) 标书中说明进场前平均标高测量-5.0m,但是实际测量为-5.4米,土方量增加了1500m3。

(2) 打桩工程量计算有误,投标预算中,桩长按8m计算,但是实际操作中,桩长为8.5m。

(3) 对设计变更进行调整,在大楼 原设计玻璃幕墙35m2,施工中幕墙变更6mm玻璃,面积减少,增加砖墙1.0m高,对这块设计变更近些重新计算。

总之,施工报价要求报价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要强,因为报价过程是一个多因素作用的结果,而其在结算过程中需要业主、第三方监理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