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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土石方工程管理系列讲座

  • 来源:建筑网   2017-12-04 16:56:02
摘要:

土方估价和计价 土木工程中,常见的土石方工程有场地平整、基坑(槽)与管沟开挖、路基开挖、人防工程开挖、地坪填土,路基填筑以及基坑回填。对于建设单位,土石方工程还涵盖了土方估算、计价、分包、合同等各项内容。到了工程结算阶段,土方工程还涉及到丈量签证、结算审计等内容。由此可见,土石方工程不仅仅只是土方的开挖和回填,在其进行过程中,涉及到各个施工合作方,也运用到诸多领域知识。本文就简要从建设方角度,对土石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一些问题,也总结了作者的实践经验,以飨读者。

建筑网带来建筑土石方工程管理系列讲座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土方估价和计价

土木工程中,常见的土石方工程有场地平整、基坑(槽)与管沟开挖、路基开挖、人防工程开挖、地坪填土,路基填筑以及基坑回填。对于建设单位,土石方工程还涵盖了土方估算、计价、分包、合同等各项内容。到了工程结算阶段,土方工程还涉及到丈量签证、结算审计等内容。由此可见,土石方工程不仅仅只是土方的开挖和回填,在其进行过程中,涉及到各个施工合作方,也运用到诸多领域知识。本文就简要从建设方角度,对土石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一些问题,也总结了作者的实践经验,以飨读者。

第一讲:土方估价和计价

购地期间土方的评估包括三方面: 一是要踏勘场地,对场地土质和周邻环境要有初步的了解;二是估量精度应适当;三是要了解当地定额、运距和市场价格。

一、购地期间的土方估价

购地期间一般很少有符合工程施工条件的自然场地,按照设计的施工场地标高要求。其结果不是挖就是填。

(1)购地期间的挖运填余量,如果时间允许,可采用方格网进行计算,通过高程测量和尺寸丈量是比较容易算出的;如果时间紧迫,也应踏勘场地估算其工程量。

(2)测估场地土方工程量的同时,还要进一步踏勘场地地质地貌和了解原先建、构筑物等地下情况,以此为根据,初步判断地下是否有岩石、混凝土基础、管线或人防等。

如皖地勘局324地质队职工住宅一楼工程,在场地中部只打了一口工勘井,南边1号楼南部山坡下的岩石区和北边3号楼北部软土区都未查清,造成南边额外炸石清基、北边局部基础加深,最后带来额外建设成本。有的填方比挖方还要难估量,主要是因为沟、渠、塘水深不明,挖填和淤泥置换处理等都要产生不少费用。此外,了解当地定额使用情况和市场近期实价是土方估价必须要考虑的条件。

二、土方计价方式

用何种计价方式,就要用何种计价方式的单价。目前土方工程常用的计价方式有3种:    (1)工料单价法中的预算单价法(建标[2003]206号文单价法),其单价仅是定额基价(人、材、机);

(2)综合单价法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分项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人、材、机)+管理费+利润+规费+文件规定调价+税金+风险;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综合单价=人、材、机+管理费+利润+风险。

在这3种方式中,方式(1)用得较少,原因是定额滞后且基价偏低,并且土方机械使用的燃油价还要受市场波动价格的影响。土方承包商一般都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

无论用哪种计价方式一均要注意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风险和税金的计取,如业主、总包(或土建承包商)是否提供土方施工人员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照明、施工(降、止水)排水费和临时保护设施费不要重复计算;安全施工、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和规费等土方承包商是否明确对某项优惠等。

三、土石方分项组合价目

建筑土石方工程无论是采用定额计价还是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或清单计价,都少不了分项组合价目的土石方量乘以其对应单价。有的建筑土石方工程直接分包合同上只有“一种机械施工价目(包括外运)单价,工程量连一个大约数都不是,而只是象征性地填上某个数”,这是不妥当的。

(1)不包括外运而调配预留的素土,将其运至场内临时堆放,以备事后回填,其分项组合价目和单价容易忽略。

(2)对于深度小于4m、占地面积650~690㎡的两单元高层住宅,浅基坑余土量占基坑开挖量的1/10都不到,而对于有地下室的深基坑余土量与其开挖量相比余土量要占大头。

(3)回填运距上有就地回填、短距运土回填和购土回填,回填质量上有松填、分层压(夯)填或加拌固结材料分层压(夯)填等。

1.平整场地前机械土石方分项组合平整场地前机械土石方分项组合时,要注意分项组合价目中关于“排水费、土壤类别(松土、一~三类土、四类土)、运输坡度、含水率、碾压遍数;机械运距;修理底边、回填取土距离、机械挖运内容、场内道路养护”的计取。

挖机挖碴装车、自卸汽车运碴,建筑垃圾、炸石不仅对机械磨损大而且弃碴困难,应适当提高弃碴价。

2.平整场地后坑槽机械(人工)挖填分项组合价目

(1)平整场地后坑槽机械(人工)挖填分项组合价目时,要注意分项组合价目中关于“排水费、土壤类别(松土、一~三类土、四类土)、干湿比例、挖挡土板支撑土、挖桩间土、运输坡度、垫板上作业、含水率、碾压遍数;机械运距;修理底边、回填取土距离、找平夯实、平整场地高差、机械(人工)挖运内容、场内道路养护”的计取。

(2)深基坑,挖运机械须要进人坑内作业,有“挖机挖土装车、自卸汽车装载爬坡运土(碴)出坑运至目的地”的分项项目。

(3)挖除坑边坡道体积土、挖除深坑下部非自卸汽车爬坡运输的土方,有“挖机挖土、坑底挖机(或车运输)翻倒、挖机或人工挖松土装人吊斗后垂直运输出坑再装车运至目的地、或用坑上长臂挖机坑底挖松土出坑再装车运至目的地”的分项项目。

(4)最后停机面下的垫机土由人工挖松输出坑外再装车运至目的地或用坑上长臂挖机坑底挖松土出坑再装车运至目的地。有“挖运机械吊出坑底”的分项项目。

(5)土建承包商人工挖坑槽底挖机欠挖的非定额含量垫层士方,有“人工挖三类(或四类)土。坑内人工运输装人吊斗、塔式起重机垂直运输出一坑再装车至临时堆土场”的分项项目。

(6)遇地下旧基础等障碍物,挖机挖不动和挖斗举不起的大块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有“机械破除旧基础”的分项项目(是否抵扣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残值视情况而定)。

(7)挖桩间土方时,人工乘以1.5。挖静压桩上部多余的桩头之间土,用小挖机挖土和翻倒并配合锯桩头而产生机械降效费,有“小挖机挖桩间土降效费”的分项项目。

(8)场内无临时堆场而不得不将挖出的土都外运、或未计算调配土方预留量,回填时再购土有“购土运至回填区堆放待回填或至回填区机械摊铺(加拌固结材料)机械碾压回填或人工回填(加拌固结材料)分层夯实”的分项项目。

第二讲:如何决策是否分包

土石方工程是否有必要直接分包,在什么情况下宜直接分包,如何直接分包都是值得商榷的一个问题。

1.不宜直接分包的情况

多年来,根据建筑工程定额使用情况以及参照近年使用《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2000》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1、第二章“基础工程”说明17,单项工程如果没有“地下室、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及类似工程的土方”分部项目,业主就不宜直接分包。

如果要直接分包,对业主来说会带来以下问题。

(1)基础垫层、基础各子目综合挖运填做剔除工作困难,这给预(结)算和审计工作带来麻烦。

(2)定额第二章“基础工程”说明17中“定额已考虑了将挖出的土运到适当的地点临时堆放,如须挖出的余土运到现场外,或从现场外运土回填,其运输费另计”。参用定额第一章子目进行挖运临时堆放,“定额已考虑了将挖出的土运到适当的地点临时堆放”含量的分项组合价目有:挖机挖土不装车,堆土距坑边3m以外,挖机翻倒1~3次或局部4次;挖机挖土不装车,装载机装运20(60,100,150)m以内;挖机挖土装车,自卸汽车运土20(60,100,150)m以内。运载工具和运距怎么考虑,怎么扣除运到适当的地点临时堆放价,分项组合价目如何组合比较合理。

(3)直接分包实际价有可能超过剔除定额含量价,还要承担临时堆场对周邻(地上地下建构物)环境破坏的风险。如定额第二章说明17中,“挖土深度、土壤类别、放坡系数、施工所需工作面、干湿比例、开挖方式、运土方式等均为综合取定,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均不得调整”。这些不得调整因素都有可能在直接分包中按实调整;补充定额第一部分说明24中,“基础埋深4m以上;带形基础、柱基分别按其基础4m以内人工费、机械费乘一定系数”。基础加深了,挖土也就相应加深。坑槽加深不得调整因素都有可能在直接分包中产生变化而不得不调整。说不定随着深度达到一定值,机械要下到基坑底部作业,这又增加运输爬坡费、坑底二次翻倒费,部分土方垂直运费和挖运机械吊出基坑的吊车费等。

(4)业主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技术水平对分项组合价目的工程量、单价和计价方式来说,能否顾及双方真实互利和认真程度将直接影响造价。

2.直接分包情况

单项工程如果有“地下室,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及类似工程的土方”分部项目,业主可以直接分包。直接分包对于业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定额第二章说明19:“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挖土方均未综合,其土方另列项目计算。但垫层部分的土方已综合在垫层子目内,不另计”这就不存在剔除基础中的挖运填了,但要注意垫层厚度与签证.证:挖机退着挖土深度只能挖到垫层底标高+200mm。200mm是挖机挖土最小欠挖量,目的是避免挖机挖土扰动垫层底部的地基土。如果垫层厚度为200mm,签证单据上只证明垫层土方200mm。厚为土建承包商人工挖除,符合挖机最小欠挖量,也符合定额含量;如果垫层厚度为100mm,签证单据上只承认垫层面上部100mm为土建承包商额外人工挖除(垂直运至坑外到临时堆放处),垫层100mm厚的土方为定额含量不再另计。

(2)“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基坑周边和顶部的回填量与大基坑开挖量相比是较小的,开挖前应根据设计坑槽土方施工图,算好回填(实方)量、余土量并调查它们的运距。

(3)根据定额和运距(临时堆放距离、弃土距离),分别计算定额价承包费(含取费、税金和优惠)、直接分包实际价(预算单价计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和清单计价方式,包括优惠和分包服务费),进行对比分析。一般定额时限越滞后,直接分包实际价越高,业主直接分包负担越大。

大深基坑的土方施工,直接分包对总包(或土建承包商)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经济上可能因定额时限滞后而避免承包倒贴风险,如果按实价承包可能因单价问题和取费问题又额外增加业主负担,一般总包(或土建承包商)不愿涉及,不如配合业主直接分包省事。

(2)工期上因施工时间较长,可避免安全文明卫生、质量一、进度、产品.(材料.)保护、周邻环境和资金就位等方面的风险,即可避免因承包土方施工而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或连带责任。

(3)管理配合上,土方施工受业主、设计、监理、市政环卫和交通等管理单位的指导、监督,受建筑、岩土桩基、支护、降(止、排)水、特种安装、给排水、消防、热燃电、弱电和道排等单位交叉作业的协调配合,受天气雨雪泥泞的影响,总包(或土建承包)商很难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指挥与己平等的承包商,更不能左右管理方的意志和行为。能最佳发挥有效措施的是业主。

3.怎样直接分包

不论是平整场地前的土方挖运填余,还是平整场地后的坑槽挖运填余,承发包双方都要认真调查现场和运距等实况,为招投标做好准备,既要发包方省,又要承包商有适当的赢利,业主要做好一些必要的准备。

(1)查清施工场地、临时堆场的地上地下物体及周邻环境,以免受到施工时大型机械的破坏和土方临时堆载的影响。

(2)提供包括工勘报告、桩基、支护、降(止、排)水、主体基础平剖图及建筑总说明、(相关图集、规程、规范)编号等资料。

(3)要有场地平整前后方格网标高图。

(4)要求设计单位或业主绘制土方施工图和坑槽土方施工图。如果设计单位不愿出图且业主又没有能力绘制,投标人可以根据资料自行绘制,以此体现投标人的技术能力。

(5)要有明确的具体部位的挖运填余土方计算式,并且这些计算式和其数据(标底)能够经得起多家投标人的验证。当然投标人也可提出更合理的计算式和计算工程量。

(6)参照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其工作内容,准备多种挖运填余条件下的分项组合价目清单表,在选定的计价方式下以求期望竞标得到的合理价位,决不可学某些业主在施工时甚至施工结束后再来定量、定价。

(7)要求投标人有针对性提供技术标,如提供《土方施工组织设计》《土方施工方案》《土方施工实施细则》;要有针对施工安全文明卫生、质量、进度、经济、协调、产品(材料)保护等一些预控措施和其相关责任惩罚措施。

(8)要向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做技术交底,以工勘报告(桩基、降止、排水、支护、主体基础及建筑总说明、土方、坑槽土方平剖)施工图、相关图集、规程和规范为先导,尽量避免变更、签证和索赔事件。这些事件不得不办时,不仅要做好真实文字图表资料,而且要加视频和照片进行辅佐。

(9)要准备细化施工合同,不可过于简单。

第三讲:建设方的协调管理

土方施工与相邻交叉专业单位接触多,又与他们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和责任承担问题,这让业主、监理和总包协调起来比较困难。怎样做好建设方的协调管理工作,建议在组织管理、设计、施工技术、进度和经济等方面认真做些分析研究。

一、组织管理协调

1.合同要体现施工协调内容

业主(或总包方)与各专业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一定要有施工协调的内容。各方(业主、监理、总包和各专业单位)管理层到班组逐级均要建立问题责任制度,制订违反责任的惩罚措施,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和中间验收制度。

2.要编制《专业施工实施细则》

各专业单位签订合同后,要针对实际情况,各自研究编制《专业施工实施细则》报给业主、监理和总包方汇总研究协调事宜,以明确施工流程、顺序和工期衔接等。

3.成立统一的领导班子

通过定期组织召开的监理例会,明确建立以建设方、监理和项目经理为主、统一指挥的领导班子,解决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技术协调工作。对出现的施工问题或发生的质量事故,要分清责任,按实际情况进行索赔并在例会上公布。

4.计划与指挥要得当

内业计划要合理、外业指挥要得当。关键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协调水平和各合作方的协作精神。现实中有的施工合同无协调内容,或一制订各项制度不健全,要不如同摆设,工程进行时,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例如有的业主不与其他相关人员协商,只顾土方承包商挖土,挖机挖掘“人工挖孔支护桩”坑边内侧土,一次性挖5m多深,造成支护桩边架设打锚孔设备高度不够,而无法打支护桩间第1层锚孔,不得已再次挖土回填至待施工的锚孔下lm处_,供支护单位打孔设置锚杆(索)。

二、设计协调

在专业设计上,对深度大于5m且有放坡要求的深基坑土方施工图,设计时应与支护设计沟通协调,否则难以保证深基坑土方施工图与支护施工图中的数据一致。在工序流程设计上,有的流程设计顺序乱,如地下周边环境不明、降水未做(或未降到坑槽下0.5~1.0m处)就先行开挖;有的土方回填夯实后,其他管道施工单位又来二次甚至多次挖填。

地下管道情况、设计施工维修的难易程度和它们之间的协调、谦让和交叉过渡等是比较复杂的。应先开挖施工有重力流要求的无压(污雨)管,人工分层夯填后再开挖施工其他管道。有的部位分层安装后统一回填,有的管道要集中回填且不宜用土而用石粉面,以便填实。怎样减少重复挖填,这需要发挥协调、管理的职能,与各专业单位协商解决专业之间的技术协调,彼此积极配合,可做到少破坏、少投资和易维修。

三、施工技术协调

静压桩施压时多数桩头标高大于设计桩顶标高,这对机械开挖造成不便。首先用挖机开挖上层无桩头的土,然后用小挖机开挖桩周土并由人工配合挖除,锯桩头、护桩顶、往返多次绕挖,避免碰断桩身。挖下层土时,沿长边对称开挖,避免挤土应力向一边释放而影响桩身。

四、进度协调

机械挖土进度慢会影响支护和其他后续工作,进度慢导致支护不及时发生斜坡塌方,进而影响挖土进度。如先挖坑边,给支护打孔设置锚杆(索)和挂网喷混凝土护坡交叉作业留出时间。上一层锚杆(索)完成和挂网喷混凝土护坡至少3d后才能再次挖坑边土;有的机械挖土进度太慢都超过支护安全使用期,这说明是施工组织设计有问题。

五、经济协调

这里说的经济协调主要是指结合部位(上下或两边)的量价协调,避免多家承包商相互侵占或都来多占业主利益。如机械挖坑(槽)底层土时,土建施工员要及时用水准仪测量坑(槽)底面标高,与土方施工员一起指挥挖机,使挖机预留欠挖量控制在垫层底标高+200mm处。完工后会同业主、监理、总包及交接双方一起办理验收和签证工作,分清交接双方挖土界面,这样交接双方或直接发包的业主都清楚‘施工中如果发现分项组合价目(或单价)漏缺,首先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第4.7.3条的方法处理,其次可参考同一工地其他(土方)承包商的分项组合价目(或单价)。

第四讲:怎样应对土石方工程的变更、签证和索赔

处理变更、签证与索赔事件,应结合土方施工相关资料来管理。首先要明确事件的范围;其次要明确工作内容及工程量;再次要明确各分项组合价目的单价中都包含了什么项目

1.经验上

业主(或总包)是否将土方施工相关资料(以资料清单签收内容和时间为准)提供给承包方。如果提供资料不完整,承包方无过错;如果提供资料完整,对于有经验的承包方应当考虑某些可能或不可能发生的分项组合价目怎样进行报价。例如破除旧基础,挖掘机挖不动或挖斗举不起的大块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应考虑到破除工作的工作量及其破除(是否抵扣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残值视情况而定)价;定额工作内容中未包括而实际存在的,例如静压桩上部多余桩头之间,用小型挖机挖土等所产生的机械降效。在已方无过错情况下,可以视为对方工作内容不全、分项组合价目漏项。

2.责任上

坑槽坡面护坡形成后如果出现塌方事故,要分析原因探讨,例如坡面土质是否符合土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存在承压水或暗管沟、堆土是否按设计要求距坑槽边3m_以上、坡面放坡系数是否符合土质荷载要求、混凝土护肩宽度是否较小、降(止、排)水是否符合开挖支护施工要求以及是否出现异常恶劣天气等。由事故原因确定责任单位(或各个责任单位所占的比例),由责任单位(或各责任单位共同出资)负责立即清理塌方,业主、监理和总包协调督促处理,否则业主将进行费用、工期的索赔。切不可学某业主在未经责任单位同意就要求土方承包商来清理,而责任单位既不认可量和价且又不领情,搞得土方承包商只得向业主办签证;还有些业主不负责任乱签,反正有结算审计把守“关口”,款项都是“关口”的事。

挖土按图留设边坡,如果局部土质不符合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结果时则不得不加大放坡系数。多挖的斜坡切角尺寸应立即在土方施工平剖图上标出,增加的土方量由合同双方(或分包情况下的甲、乙、监三方)分别绘图、给出计算式,在监理例会上评比简图、计算式和量,选出最合理的,双方(或三方)及时办理签证。切忌用无图、无计算式的结果方量,这个结果方量无依据考证。

3.工期上

某地下室为仅地下一层的小型基坑,约4万m³土方量。从春节后一直挖到八月初,降排水、支护、土建和安装等单位急于向业主因一方延期而要求索赔降排水费、支护延期监测(包括风险)费、延期造成增加的管理费和工期。这种情况致使相关方干着急,导致业主也很被动。

办理变更、签证与索赔事件,其时效规定不是很紧迫。但实际上超过时效的不是没有,这是业主和监理工作的管理松懈所造成的问题。

4.量价上

坑槽内回填量只计算待回填部位的体积,无需丈量计算签证“先开挖时为日后准备回填而临时堆放的素土和回填种植区的耕植土”。这个在近处预留的临时堆放的土方量,调配计算时一般要稍大于总回填量。从临时堆放处挖运回填后剩余的松土一再丈量计算方量,办理余土外运签证。有的业主去丈量计算临时堆方量极为不妥,一是它不能准确反映回填量;二是不能用临时堆放的松土方量代替分层夯填的实方量;三是夯填量对应的是夯填单价、种植区的松填量对应的是松填单价,不能混淆。

结合部位的工程量签证应注意的事项有:例如开挖不同土质,分界线要依某轴线或其他参照物标注清楚,避免不同土质在分界线的两侧多算;如设计施工场地标高面是平整场地前土方施工图与坑槽施工图两个不同施工时段的结合面,要注意这个结合面标高的一致性和特殊性;深坑槽底挖机欠挖后的结合面标高;回填施工中,不同(土方)承包商在结合部位要分清各自的工程量,标清结合部位的标高和尺寸,如室内地面碎石垫层底面、室外路床标高面和绿化种植回填底面以及边缘尺寸等。做好这些结合部位的签证,业主、监理和总包与一家(甚至多家)承包商共同确认后,在同一签证单据上一起会签并注意某些签证单据应前后一致。

单价执行要依据合同、定额和投标分项组合价目表;分项组合价目(或单价)漏缺应分清责任、严格控制,避免出现高签或低签的现象。

业主现场管理,无论是技术水平问题、还是责任问题或是情感问题,稍不注意就会造成经济的直接损失。所以业主一定要管理并控制“现场管理的关口”,不该变更的就不变、不该签证的就不签和该管的一定要管住,否则有可能出现了低级的错误。

第五讲:土石方工程结算和审计须知

专业分包结算是指在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或由业主直接签订的分包工程合同中,按工程专业特征分类实施分包和结算。分包合同工作内容已完成,经总包商、业主或有关机构对专业内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的约定,由分包商在原合同价格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总包商、业主审核签认的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工程分包结算文件。

工程结算审计是总包商、业主或受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的预算人员对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一般承包商提出的造价都要大于实际造价,相对应的甲方预算人员(或审计人员)在审核承包商提交的结算书时,首先要从相对应的甲方(现场)那里收集整理与此结算有关的各种资料;其次,要认真阅读、分析和甄别这些资料,这主要是因为审核的预算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多数工程无视频和照片,甚至连像样的简图都没有,有的变更、签证和索赔有很明显的错误,经不起合理推敲;三是选择审核方法,一般采用全面审核法,虽然此法时间长、工作量大,还有可能存在重复劳动,但是它有“全面、细致、审核质量高”的效果,被甲方或审计首选。

1.分项组合价目

如果遇到只有一种分项组合价目(包括外运)的(合同)单价,就要核查这些土是否都作为余土外运。即使是场地狭小的坑槽边或附近无法临时堆土的情况,也不会只有一种分项组合价目和单价,如回填土从哪里来,是就地回填土还是从附近临时堆土场挖松土运来或是从外面购运;挖运机械种类、人工(或机械)运距;回填是松填、碾压还是分层夯填,是否加固结材料。如果场地坑槽边或附近能临时堆土就更说明“只有一种分项组合价目(包括外运)的(合同)单价”严重漏项。这样的漏项,用高单价项目涵盖混淆低单价项目,承包方不仅不会主动提出补漏,而且还会避免被发现和利用关系维护。承包方如果有漏项,如挖旧基础、深坑垂直运输、挖桩间土机械降效等,他又反过来积极办理签证进行补漏了。

分项组合价目漏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第4.7.3条规定方法处理。

2.审量

(1)标高问题

平整场地前的土方方格网图应结合地貌等高线图、视频和照片来甄别原始土方施工场地的标高,如果仅有方格网图也就无法判别其标高有无虚实水分。接着从平整场地前的土方方格网标高图到平整场地后设计施工场地标高图上(分区段)列计算公式求挖运填余量,或者是在承包商预算人员的计算书上核对其计算量。

不论是有支护的深基坑,还是无支护的浅坑槽,其开挖前的场地表面平均(相对或绝对)标高,要查看标高是否有变化:在没有受到各种桩基施工影响的情况下,坑槽开挖前场地平均标高就是平整场地前的“设计施工场地标高”,即这个“设计施工场地标高”一般在-0.300~-0.600m标高处,如果超过这个“设计施工场地标高”就有问题。

如坑槽开挖前的场地受到各种(支护)桩基施工的影响,支护(人工挖孔)桩出渣量可以单独算出,幕墙或泥浆护壁灌注桩出渣一般要求岩土公司外运,用后的泥浆池为避免安全事故也就地回填处理,挤土桩型的静压桩有可能拉些小石块垫路以及施工产生挤土场使场地标高有所上升(至少200mm高)。这些因素使开挖前场地标高可能比平整场地前后“设计施工场地标高”有-50~300mm的变化,即不会出现“设计施工场地标高”高于该工程的±0.000标高。

有的坑槽开挖简图上,将坑槽开挖前的平整场地标高标注得太离谱了,都超过周边围墙一半高了,这样不再挖一次平整场地前的土方是不符合“三通一平”开工要求的,也不符合先施工各种桩的场地要求。这就要追问核对平整场地前后“设计施工场地标高”数值,如果是深基坑就再用基坑支护施工图来核对基坑开挖简图上口的标高值,有的深基坑开挖深度H值都快要接近支护桩长,这是不对的。室内外回城简图上,签写是分层夯填(而实际上是机械回填)、回填标高写为+XXX,这不是让土建承包商再挖室内外回填多余土后,再来做地坪和散水吗,还有这不符常理的签证管理要求,只能说明业主现场管理不负责任。

(2)上下口尺寸问题

凡是土方开挖简图没绘基础外轮廓线和轴线,都有核查其尺寸的必要性。将基础外轮廓线、轴线和简图上下口尺寸按一定的比例绘于同一张图上,可以核查出工作面的宽度是否超量,是否有加大放坡系数。

如果是深坑可参考设计支护施工图或丈量绘制的支护简图。同一深坑,有的丈量土方简图尺寸比丈量支护简图尺寸大许多,两图尺寸之差难道是支护承包商用混凝土做超厚护坡,这是不可能的;有的丈量土方简图尺寸比丈量支护简图尺寸小许多,难道支护承包商在挖好的基坑中再来扩挖。这些尺寸问题要追问参与丈量的监理和业主代表了,尤其是要请业主代表作出解释。

(3)计算问题

有的工程量只有结果而无计算公式,这让结算审计工作带来不便。绘制的简图和列出的计算式不是给自己看的,而是让别人看清看懂。有的回填量是丈量计算松散的临时堆放体积,这种不合理的计量不能用,必须要丈量计算具体的回填部位;有的浅坑槽回填量不仅要核查其开挖标高、回填标高,还要核查扣除的体积。

如有的只向土建承包商要了垫层和基础混凝土量而漏扣回填埋没的梁、柱、剪力墙、电梯井壁和空腔、定额规定扣除的管沟外形体积、别人回填体积或挡土墙、变更增减某种功能的垫层和基础、塔式起重机基础,这就要核查土建、水电承包商的图纸和签证资料;有的地下室深基坑回填,只扣除土建承包商提供的垫层和埋入地下部分钢筋混凝土体积,地下室空间的空气体积也被暗算成回填量了,土建承包商提供的垫层和基础体积不能作为扣除依据,业主代表在土方简图签证上应列出扣除项目和计算公式并计算出结果。

同一单项工程中,别忘了核查土方施工签证的合理性,尤其是结合部位的签证。土方施工交接部位是否有“业主、监理、总包、专业土方和土建承包商在同一签证单据上一起会签的单据”,或某些签证单据是否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如开挖不同土质,分界线某轴线或其他参照物是否标注清楚,是否有不同土质在分界线的两侧都多签了。

设计施工场地标高面是平整场地前土方施工图与坑槽施工图两个不同。施工时段的结合面,这个结合面标高是否一致或有特殊性。深坑槽底挖机欠挖后的结合面标高,是否两家承包商都多签了。回填施工一中,不同(土方)承包商在结合部位是否分清了各自的工程量,是否标清结合部位的标高和尺寸,如室内地面碎石垫层下口面、室外路床标高面和绿化种植回填下口面以及边缘尺寸等。

3.审价

根据施工合同核查计价方式和分项组合价目表中的各种价目的单价。有的单项工程土方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很简单,就用一口价(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价目也就两个,如低洼处的浅坑(槽):挖机挖土不装车、挖机平均翻倒3次、坑(槽)边3m外临时堆放,小挖机挖土、配合人工就地分层夯填(剩余或零星工作量由土建承包商完成);有的单项工程土方施工合同的分项组合价目就比较多,如有地下室的单项工程,其计价方式有的是一口价(全费用一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有的又采用预算单价法计价方式。

结算时混淆是非将一口价的项目价格计人预算单价法计价方式中的直接工程费里;有的施工合同只有一种计价方式,结算时出现了另一种计价方式,相对应的甲方是否认可,这需要甲方和承包方双方协商后才行;有的业主在同一组群工地上,签订的单价就存在较大的差异。

如某安装工程机械开挖土方,挖后不久就填的预算单价法计价方式,其基价还不到10元(包括挖和填),而桩基施工挖泥浆池、挖挤土应力释放沟或挖旧基础,挖后就扒平的一口价是30元,这个桩基土方比挖基坑(包括外运)一口价也高几元,一边低一边高,业主不作解释也没办法。关于合同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协调的奖罚措施,执行情况应与甲乙双方进行沟通,在最后的总额中进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