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二级建造师注册及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审批前的公示

来源:   2018-05-25 14:24:25

摘要: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号)及建设工程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及《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学历专业审查问题的通知》(辽住建注[2011]30号)规定,我厅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及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号)及建设工程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及《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学历专业审查问题的通知》(辽住建注[2011]30号)规定,我厅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及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企业的公示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2日,申请二级建造师及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人员的公示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

一、审查不合格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企业,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陈述材料原则上由初审单位核验后上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可对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二级建造师注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企业或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邮编:110033联系人:王云鹏;电话:024-83988656、024-83988660。

 

附件:1

<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rc="http://tfsys.cbi360.net/Content/js/plugins/editor1.4.3.3/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公示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企业名单.xls

<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rc="http://tfsys.cbi360.net/Content/js/plugins/editor1.4.3.3/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石友涛等269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rc="http://tfsys.cbi360.net/Content/js/plugins/editor1.4.3.3/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杨威等46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rc="http://tfsys.cbi360.net/Content/js/plugins/editor1.4.3.3/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李佳颖等410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rc="http://tfsys.cbi360.net/Content/js/plugins/editor1.4.3.3/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薛鹏等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xls


序号单位名称申报
    行业
申报内容专家审查意见备注
1沈阳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规划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经组织专家审查,认为沈阳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乙级资质要求,建议予以认定。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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