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关系分析及发展对策

来源:   2017-12-11 16:41:26

摘要: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在发达国家已经是成熟的模式,并且已被实践证明是科学、有效的,并且被多数国内工程项目所积极采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很多问题和误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和业主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存在的矛盾是影响各方对项目满意度的关键因素,也是影响项目管理发展的重要因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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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在发达国家已经是成熟的模式,并且已被实践证明是科学、有效的,并且被多数国内工程项目所积极采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很多问题和误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和业主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存在的矛盾是影响各方对项目满意度的关键因素,也是影响项目管理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相关关系分析
1.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关系分析。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业主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
2.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关系分析。业主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被代理与代理的关系。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应按业主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如果不是业主希望的结果,那么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做的再好也是没有价值的。业主之所以聘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是因为出于项目本身的考虑。项目需要较高的专业管理水平,而业主不具备,或不愿意在这方面花费太多的精力,这就需要工程项目管理企专业的管理队伍。业主选择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就应按委托合同的约定,将项目管理的权力全部或部分授予工程项目管理企。对其具体工作不宜干涉太多,太细,也不应再直接对承包商下达命令,否则就打破了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势必会增加彼此的摩擦。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业主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团结合作的关系。
二、工程项目管理关系链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但就当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阶段而言,我国项目管理的发展还十分不成熟,多数项目管理企业没有其该有的权利,所以也就无法完成其管理、调控、监督等职责,个别施工项目甚至没有项目管理。怎样建立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良好关系,如何处理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之间的关系是不容忽视的,急待解决的问题,是关系到项目管理服务发展的市场动力来源的根本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好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才能有稳定的环境专心于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才能得到稳步长久的发展。在现实中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 权利的遗失。理论上,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作为业主的代理人,行使业主全部或部分的权利,这既是履行双方合约而应尽的义务,也是能够更好的去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前提。然而,在现实中,项目管理企业能够行使的权利十分的有限。主要原因是因为双方无法相互信任,相互防范,从而业主没有对项目管理企业进行真正的授权。相当一部分业主对项目管理干预过多,甚至不通过项目管理直接给工程监理、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 责任界面的模糊。首先,业主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双方在签订委托合同时不可能将责任划分的很具体。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又没有及时将双方责任细化,使一些责任处于灰色地带,多头领导和无人管理的现象经常出现。其次,由于业主过多的干涉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使本就不是十分明确的责任划分更加的模糊。最后,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本身的职责划分就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而且也影响了彼此的相互信任感。
3. 与工程监理的职责冲突。虽然目前多数施工项目都在采用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但现实中我国目前所采用模式与国外成熟的模式相比有很大的区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出现在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这两个环节。正如前文提到的,与项目管理相比,工程监理不具备项目管理那么广泛的职责,它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而且从发展趋势来看,工程监理向项目管理进行转型是必然的结果。但就当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多数的企业的项目管理的作用被大大简化,其地位、作用甚至不如工程监理。个别项目中甚至不采用工程项目管理。首先,业主直接跨过项目管理企业与监理企业进行联系,这本身就造成项目管理与监理之间的矛盾。其次,虽然项目管理比工程监理的职责更加广泛,但现实中,由于项目管理无法行使其全部职责,其重要职责偏向于质量管理,而多数企业把项目监理仅仅当成质量监理,所以双方在对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时,无法避免的会出现意见相左,发生摩擦的情况,加深了双方矛盾。所以,可以说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是在职责上有交叉,一方正向另一方不断过度的这么既有关联又存在矛盾的双方。
4. 高素质人才的匮乏。自从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项目管理和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理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管理费对工程项目管理行业的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项目管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项目管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抽调的情况,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三、理顺工程项目管理关系的基本策略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工程项目管理关系面临诸多的挑战,和业主之间存在无法相互信任的问题,和工程监理之间存在职能交叉的矛盾。只有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工程项目管理才能健康发展。工程项目管理和业主之间的需要建立一种伙伴关系,同时,需要加快工程监理向工程项目管理的转化,只有这样,工程项目管理和业主之间的合作才能产生最大的效益,双方对项目满意度才能提高。伙伴关系的优点很好地弥补了两者间关系上的不足,它强调相互沟通、相互信任、资源共享、责任清晰、冲突及时解决。如何才能达到这种和谐的状态,从而提高目前工程项目管理的地位是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和业主都应深入考虑的问题。也不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达到这种和谐状态,这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
1. 建立共赢思想,赢得相互信任。共赢思想是伙伴关系概念的精髓,平等是其重要的条件,各方要本着平等的原则进行合作。一个合作之所以能够进行下去,这需要合作双方有一个信任基础,并意识到双方的价值以及给对方带来的利益。业主需要项目管理企业专业的管理能力来帮助业主更加圆满的完成当前项目,这就需要业主对项目管理企业进行充分的授权,这样双方才能真正的信任对方,更好的进行合作。
虽然目前从理论上讲,业主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业主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业主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业主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
2. 加快行业发展,加速工程监理的转型。虽然工程建设监理在目前还有一定的市场,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建设监理势必要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除此之外为了满足业主方获得最大效益,工程监理趋向项目管理也是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监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这就需要加快工程项目管理行业整体进程,让人们意识到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相比的优越性,更多的采用项目管理模式。目前,许多的工程项目中,虽然还有工程监理的名称,但工程监理的工作实际上都是由项目管理企业来完成,越来越接近成熟的项目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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