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国际建筑安全现状与发展

来源:   2017-12-07 14:55:56

摘要:建筑安全的形势十分严峻,各国政府纷纷制定政策,加强对建筑安全的监管和促进,国内外的许多学者也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的研究。可以预见,建筑安全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将得到逐步的改善,建筑安全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 此外,以上的研究也为建筑安全管理将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方向,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同时这些也都为我国建筑安全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建议。

在世界范围来看,建筑行业从业人数众多,同时它又是一个与工作相关的事故和疾病发生比例非常高的行业,在许多国家都是最危险的行业,带来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2003年全球的重大职业安全事故总数为35.5万起,其中建筑业的安全事故约6万起,占16.9%,也就是说该行业每10分钟就会发生一起致命事故。此外,在工业化国家,发生在建筑工地上的死亡人数在与工作相关的死亡中占据的比例高达25%~40%,而该行业雇佣的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为6%~10%。

本文从全球的视野,分析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的建筑安全现状及原因,总结目前建筑安全领域的一些新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新进展,这对于全面把握建筑安全的情况,了解建筑安全的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的决策有着重要意义。

一、主要国家的建筑安全现状及发展目标

从各国发布的数据来看,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建筑业都属于高危险行业,下面以美、英、日、中为例进一步阐述。

1.美国

根据多方面收集得到的数据,美国建筑业的死亡人数和死亡人数占所有行业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甚至不断增长。尤其是2004年,美国建筑业死亡人数累计达1268人,占所有行业死亡总人数5764人的22%,而美国建筑业雇用的劳动力仅占全美总劳动力的约6.55%,相对之下可见死亡率极高。此外,据统计,各类伤亡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已经占到了美国新建的非住宅项目总成本的7.9%~15%.

根据美国1970年颁布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Act:OSHAct1970),美国政府对安全的督促主要通过监察来实现。在美国,每天约有5000名检察员在工作场所检查工作,其检查的时间安排可视伤害数量、员工投诉而定,也可随机抽查。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小型企业雇主和特殊检查的平均罚款额为5000美元;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现故意违法行为,可罚款7万美元;若发现几起类似故意违法行为,最高罚款额可达700万美元。在保护生命安全方面,其采用风险共担式的制度设计。美国的雇员有权拒绝在有损健康的危险环境下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雇主出高薪让雇员出工,雇主违法;雇员收了钱出工,同样违法。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局(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Administration,OSHA)也提出了建筑安全方面2008年的三个目标:加强OSHA的直接干预来减少职业危害;通过有力的领导和协助促进企业改善安全和健康文化;加强基层执法机关的能力并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效率和有效性。为实现这三个目标,OSHA提出了重点工作计划:发展和完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指南和标准;与雇主和雇员一起定期检查雇佣工作场所;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咨询;为雇主和雇员提供培训教育促进他们遵守OSHA标准;为州一级政府提供相应的许可并且批准其专门的职业安全和健康行动计划;和其他机构在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加强合作。

2.英国

据统计,英国所有行业的死亡事故中大约1/3发生在建筑业。2000年,英国所有行业的10万人中死亡率仅为0.8,而建筑行业的10万人死亡率高达4.2,英国的建筑行业非常危险。此外,频频发生的建筑业事故也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据统计,因建筑业事故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达到了项目总成本的8.5%。

英国健康与安全委员会(HealthandSafetyCommission,HSC)以及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ealthandSafetyExecutive,HSE)提出了2010年英国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的目标:以1999/2000年度的数据为基准,到2010年,要将因工伤和与工作相关的疾病而减少的工作日数量至少降低30%;将死亡和重大工伤事故的发生率降低10%;将与工作有关的疾病发生率降低20%。为了达到这一目标,HSE提出了包括44项行动要点的行动计划。这些行动要点包括:通过向雇主说明良好的健康安全制度对产业带来的好处以更大程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进和扩展职业健康工作的覆盖面并强调康复规定的重要性;确保在教育课程中包含更多风险概念方面的内容等等。

在44项行动要点中,第19项、20项和21项是专门是针对建筑业的:第19项为“在建筑业即将开始的新业主宪章运动中包含健康与安全方面的目标以提升行业健康安全标准”,第20项为“地方政府应考虑如何通过建筑采购更有效影响安全与健康”,第21项为“HSE将编写指南,为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在他们参与的工程项目上最好地遵守相关健康安全标准提供指导”。

3.日本

尽管日本建筑业中发生事故死亡人员的绝对值在不断减少,可建筑业的死亡率和重伤率仍居日本所有行业之首。调查表明,日本建筑业的就业人口只占全部就业人口的10%,但是却有接近30%的事故和超过40%的死亡事故发生在建筑业。

日本厚生劳动大臣依据《劳动安全健康法》第6条制定了针对所有行业的2003-2007年度工伤事故防止计划,主要有以下三个目标:

(1)争取每年大幅降低所有行业的工伤死亡总人数--争取低于1500人;

(2)在计划实施期间,工伤事故总数减少20%以上;

(3)减少由超负荷劳动及工作压力等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

其中由于建筑业事故高发,死亡人数多,该计划专门要求:提高中小型工地专业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采取综合性战略措施促进工人领导的培训,然后由工人领导召集没有工作经验的工人学习;为了防止约占死亡事故10%的建筑机械事故发生,应普及具备吊车功能的拖拉铲运机,促进检测危险系统等安全对策的实施;为了防止约占死亡事故40%的坠落、跌倒事故发生,要在脚手架工地普及栏杆的安装,使其成为操作标准。

4.中国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建筑业的劳动力比发达国家更为密集,完成同样的工作量大概需要2.5~10倍的工人,事故的数量也比发达国家多得多。我国建筑业的从业人数巨大,90年代初为2500万人,2003年为3893万人,2006年约4000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我国高发的建筑安全事故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数据,2004年建筑业死亡总人数达到了2789人,2005年建筑业发生伤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

有鉴于此,我国制定了建筑业安全生产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其中明确提出:以2003年数据为基准,到2010年,建筑施工万人死亡率下降20%,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20%,每150万工时死亡人数降低至1人。施工企业和现场安全达标率显著提高,城市达到100%,城镇达到30%;施工现场和作业场所的噪音、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合格率达到80%以上。

计划中还提出了实现建筑安全目标的七项主要任务: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建设。

(3)建设良好的安全文化,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

(4)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5)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体系。

(6)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市场机制。

(7)强化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

二、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根据人机工程学的事故致因理论(如下图所示),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人、机、管理和环境四个方面的因素。根据统计数据,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事故不到事故总数的10%,因此这里主要分析其它三方面的原因。

1.人的原因

由于建筑行业相对而言门槛较低,且所需要的劳动力较多,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相对偏低,即便是发达国家也是如此。因而许多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较弱,安全操作技能较低,自我救护能力较差,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管理人员和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本身也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建筑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2.管理原因

管理薄弱的体现有很多方面,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安全投入不够。一般来说,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且大多数企业认为安全是一种纯粹的消耗而没有产出,因此往往缺乏足够的激励加强安全方面的投入,从而使得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是政府监管薄弱。对于许多国家而言,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整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相对落后,政府的资金不是很充裕,带来的必然是重点发展生产,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安全的监管。这从发达国家的历史上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3.环境的原因

建筑业的生产方式具有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内在特性,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工程项目具有单件性的特点。单件性是指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项目,不同项目事故风险的多少和种类都是不同的,同一个项目在不同的阶段的风险也不同。从业人员必须在不同项目、不同施工阶段面对不同类型的风险。

第二,工程施工具有离散性的特点。离散性是指作为一线生产者的建筑工人,在生产时分散于施工现场的各个部位。尽管有各种规章制度,但在面对具体问题时,他们不得不依靠自己的经验作出判断。这样就增加了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的风险。离散性的特点还决定了建筑业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频率比较低,因为一个危险源直接伤害的劳动者的数量通常是比较少的。

第三,项目受环境和施工组织的影响导致安全防护设施落后于施工过程。建设项目施工大多在露天的环境中进行,工人的工作环境较差,包含着大量的危险源;又因为一般的流水施工使得班组需要经常更换工作环境,因此相应的安全防护往往跟不上施工过程。

三、建筑安全管理的新进展

建筑安全作为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同时也有许多专家学者从事建筑安全的研究。

就目前而言,国内外有许多建筑安全方面的新理念和实践方面的新进展。

下面重点阐释建筑安全管理投入和事故损失计算方面的新理论。

1.建筑安全管理投入的高效益

安全,一般意义上讲是以追求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生活的保障与社会安定为目的。为此,人们需要付出成本,从这一意义上讲,安全投入无所谓投资的意义。

但是作为企业,从安全生产的角度考察,安全则具有了投资的价值,即安全的目的有了追求经济利益的内涵。安全工程(管理与技术等)很大程度上是为生产服务的,首先,安全保护了生产人员,而人是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力因素;其次,安全维护和保障了生产资料和生产环境,使技术的生产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因此,安全对企业的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取得具有确定的作用,安全活动应被看成一种有创造价值意义的活动,一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活动。所以,把安全的投入也称作一种投资,就有了现实的基础。

当然,安全投资的本质与一般经济活动投资的本质是有区别的,如安全不能单纯地考察经济效果,不能简单地用市场经济杠杆调控等,更多的是用投资的理论和技术来指导高效地进行安全经济活动。安全既是一种成本,也是一种投资,说是投资而不仅是投入是因为安全能够带来效益。一些发达国家的研究指出,合理的安全投入产生有效的价值,其投入产出比是1∶6。我国的有关课题研究表明,在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条件下,我国的生产安全的投入产出比是1∶5.83。虽然这种收益比其损失更难界定,它并不能像利润一样明示在帐目中,更多的是体现在损益表的其它支出(赔偿金)上的减少,从而相对地显示企业利润增加。相当多的企业正是忽视了安全收益和事故所带来的真实损失,而仅仅把安全投入视作一种沉没成本,才没有对安全投资产生足够的重视。

2.建筑安全事故损失的计算

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损失也常常被低估,因为除了企业一般所记录的损失--直接损失外,间接损失往往更加惊人,却并不会被记录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或许这正是因为其界定的难度。可是巨大的间接损失被忽视的结果,使得企业管理人员常常不能意识到一起伤亡事故给企业带来的真正损失。中外学者对于这个界定都进行了研究,现在的成果大多有这么几项:受伤工人的工作时间损失、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损失(包括其他工人、管理人员、业主等)、对效率影响造成的损失、扰乱正常生产的损失、资源的损失。当然这并不是间接损失的全部,例如伤亡事故给工人带来的心理影响就不能包括在其中,但实际损失的计算也不需要多高的准确性,只要能给一个大概的量级引起管理者的注意就可以了。

国外对事故损失内容和范围的划分主要采用美国海因里希提出的直接损失(医疗费和保险费)和间接损失(事故处置费用、工时损失和减停产损失等)。损失的估算方法主要是根据部分已知数据,利用已知的比值或系数,计算总损失或未知部分。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研究的地域、范围不同,工作环境的不同,间接损失有很大的区别。我国学者方东平、黄新宇在2000年对中国四个城市的十余家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得出的结论是:轻伤事故损失比(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之比)约为2.33:1,重伤事故损失比约为2.31:1,而死亡事故中这一比例高达3.25:1。

四、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建筑安全的形势十分严峻,各国政府纷纷制定政策,加强对建筑安全的监管和促进,国内外的许多学者也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的研究。可以预见,建筑安全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将得到逐步的改善,建筑安全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

此外,以上的研究也为建筑安全管理将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方向,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同时这些也都为我国建筑安全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建议。

(1)通过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共享,促进建筑安全水平的提高。

(2)通过全面的控制和管理,可以全部消除建筑安全事故。

(3)政府对建筑安全的关注度会越来越高,政府在安全方面的责任也会逐渐加重。

(4)安全文化建设逐渐成为预防建筑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

(5)建筑业事故损失的计算方式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同时安全管理高效益的观念逐渐得到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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