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开展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考核 济南新出让土地建房装配式应不低于30%
中国建筑网讯:日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省住建厅制定了考核指标,对各市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其中规定,济南新出让、划拨土地合同应要求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30%,青岛不低于20%。
对装配式建筑的定量考核占整个考核的50%权重,分为2个指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土地供应环节比例要求,各占40%、10%。结合各市当前工作基础、建设规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因素,济南2017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应完成620万平方米、青岛310万平方米、烟台110万平方米。新出让、划拨土地合同对装配式建筑比例最低要求,济南应不低于30%,青岛应不低于20%,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聊城应不低于12%,淄博、枣庄、东营、德州、滨州、菏泽应不低于10%。
定量考核之外,另外50%权重为工作考核,分为组织机构、政策文件、激励政策、发展规划、推进措施、示范工程、产业发展、宣传统计等8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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