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工地发生塔吊倒塌 事故致7死2伤

来源:网络各新闻媒体   2017-07-25 10:22:39

摘要:中国建筑网7月25日讯:近日,广州海珠区一在建工地项目发生塔吊倾斜倒塌事故,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原因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中国建筑网7月25日讯:近日,广州海珠区一在建工地项目发生塔吊倾斜倒塌事故,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原因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具体新闻如下:

22日晚9时许,广州市海珠区官方微博“广州海珠发布”发布情况通报:22日18时30分许,海珠区振兴大街16号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倾斜倒塌事故,经初步核查,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伤者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涉事相关人员已被控制。事故发生后,广州市、海珠区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目前事故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委官网获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吸取海珠“7·22”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公布。广州市住建委以海珠“7·22”事故为教训,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其中,《紧急通知》提出,广州所有在建项目立即停工。

根据《紧急通知》,广州所有在建项目停工后,将由建设、施工(含分包)、 监理单位组织自查,由三方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并报所监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而起重设备、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空作业平台、地下工程、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将成为专项检查重点。

《紧急通知》还明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政府安全员+业主安全员”制度。具体来说,广州所有建设项目都要确定一名政府人员作为安全员,同项目业主的安全员一起,每天组织工地巡查,在“安全员群”里报告每日巡查结果,重大隐患要书面报告所辖安全监督机构。

此外,《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把隐患作为事故进行检查、整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将被给予责任单位通报、诚信扣分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新闻来源:网络各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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