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出台新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

来源:   2017-01-12 13:51:14

摘要:由嘉兴市建委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管办出台的《嘉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修订)》(以下简称《评标办法》)日前已经下发。

建筑网1月12日讯,昨天,记者从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局获悉,由市建委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管办出台的《嘉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修订)》(以下简称《评标办法》)日前已经下发。《评标办法》对原有的办法进行了修订,今后全市都将按照这个办法进行招投标工作,而企业标书评分体系也将更加系统化。

技术标评分主观性强

市场呼声强烈

据悉,此前我市建筑业市场所采用的评标办法于2013年实施。该办法对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技术标评分的主观性、招投标标书内容针对性不强、评标办法不统一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从我们走访的情况看,其中关于标书中的技术标评分主观性强的呼声尤为强烈。”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陈伟平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技术标评分标值,由评标组专家进行打分。分值的高低,完全由专家说了算,这也导致评标专家的决标权扩大。“原来我们标书技术标评分范围是10至30分,技术标评分时常会产生极低分和极高分的畸形现象。”陈伟平说,事实上两家企业实力相等,同一个项目差距过大明显有失公允。

另外,我市投标单位递交的技术标书厚达几百页。有时候,一个项目有十几家企业竞标。让评标专家在短短的一两个小时内通读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根本不可能,就是查找技术标中的实质内容也很难,导致技术标评审完全流于形式。有的专家会凭借个人印象、关系远近来衡量,这对于一同参与竞标的单位有失公平、公正。

按照此前的“游戏规则”,我市各县(市、区)也各自制定了一套评标办法,实行区域保护政策。“这样一来,好的坏的都保护,既不利于市场的良性运转,又不利于优质企业成长。”陈伟平说道。

全市“一盘棋”

给出评分标准“条条框框”

从2015年开始,市建筑业管理局就着手《评标办法》的修订工作。经过一年半的精心准备,《评标办法》正式推出。首先,《评标办法》改变了原来各县(市、区)各自为政的做法,各县(市、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活动均按照该办法执行,全市一盘棋,杜绝了各县(市、区)设置壁垒实行地方保护的现象。

其次,针对上述建筑市场的一些问题,修订后的《评标办法》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施工项目招投标对最低投标价法给予更严格的限制,须经由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采用;二是监理项目招投标取消了最优投标价法,由综合评估法取而代之,并对不同级别的项目按不同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三是招投标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增加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的中标概率;四是进一步细化了各类项目的技术标分值,减少了人为因素;五是通过限制技术标的篇幅、规定打分范围和分值的方式让评标专家能更好地比较各投标单位技术标的优劣,使得打分更有针对性;六是规定监理企业收费明码标价,并报送有关部门,有效解决监理等中介服务收费放开后可能引发的恶性竞争问题。

“原来我们一本标书有几百页,现在按照《评标办法》,六七十页就够了,完全围绕项目核心问题进行,评分也按照细化的标准对应进行。”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此次《评标办法》的出台,通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挂钩,让企业的综合实力和诚信执业行为真正成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扶持建筑企业发展壮大,促进优秀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建筑市场有较高占有率,并鼓励投标建筑施工企业加强企业内部和项目现场管理,凭自身实力开展竞争,引导监理企业优质优价,促进我市监理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评标办法》已在个别项目招投标中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7年2月3日起,全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投标将正式启用这一新的《评标办法》。(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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