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招标

来源:   2015-11-18 09:13:36

摘要:建筑网为建筑人士解答“长治招标”,为长治本市提供各类信息发布、中标、采购等信息服务的政府性门户网站。

长治招标网归属于长治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隶属于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长治招标网)为长治本市提供各类信息发布、中标、采购等信息服务的政府性门户网站。长治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山西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中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招标和投标(3)开标评标和中标(4)监督(5)法律责任(6)附则六部分内容。其中法律责任的内容如下: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建筑单位招标人未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的,由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降低资格等级,暂停或者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第三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抽取评标专家的,评标无效;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单位招标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增加审批事项;

(二)非法干涉招标人自主权;

(三)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费用和财物;

(四)违法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附件: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长治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czzbb.com.cn/default.asp

长治招标网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

长治招标网联系方式:0355-2029285

长治招标网E;mail:nearlj@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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