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招标网

来源:   2015-11-03 09:16:57

摘要:建筑网为建筑人士解答“山东泰安招标网”,泰安招标采购隶属于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以下简称泰安招标网),负责市中区政府采购业务,为全市各类工程招标、招标信息服务等提供服务的平台。

泰安招标采购隶属于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以下简称泰安招标网),负责市中区政府采购业务,为全市各类工程招标、招标信息服务等提供服务的平台。泰安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山东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主要包括:(1)总则(2)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3)资格条件及确认(4)权利与义务(5)工作纪律(6)抽取与使用(7)劳务报酬(8)复验(9)处理处罚(10)附则十部分内容,其中工作纪律内容如下:

第二十二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通讯设备必须交由组织方集中保管,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要有工作人员陪同;

(二)严禁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严禁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

(三)评审过程中严禁对投标文件及供应商发表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严禁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严禁以澄清、说明或补充为借口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表达与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意见,严禁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分,严禁对不同投标供应商相同情况打不同分数,不得拒绝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四) 严禁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因事先不知情而参与的,获悉与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后应立即告知退出;

有利害关系是指,近三年内曾在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五)被通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后,严禁私下接触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得收受政府采购项目相关各方的财物或者其他报酬;

(六)严禁参加前期采购方案论证的评审专家担任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

(七)财政、监察部门规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附件: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泰安市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tazfcg.gov.cn/

山东泰安招标网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566号

山东泰安招标网地址:0537-3202114

山东泰安招标网E-mail:zqz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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