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招标

来源:   2015-09-14 11:18:06

摘要:建筑网为建筑人士解答“南阳招标”,南阳招标网是为了维护市各项工程招标项目,为各类工程项目提供信息来源和发布工程招标信息的一个服务平台。

南阳招标隶属于南阳招标网,南阳招标网属于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三门峡招标网)。南阳招标网是为了维护市各项工程招标项目,为各类工程项目提供信息来源和发布工程招标信息的一个服务平台。南阳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河南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南阳招标网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资格认定(3)监督管理(4)法律责任(5)附则五部分内容。

其中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投资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担有关保密义务。

第二十一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涂改资格证书,不得超越本办法规定范围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二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自查制度,确保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活动的所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归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处理或向有关监管机构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四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变更机构名称、工商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办理变更后3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变更资格证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对资格证书予以相应变更。

第二十五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重大变化的,应在相关变更手续完成后3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资格重新确认申请。不提出资格重新确认申请的,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机构的组织机构变化、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相应条件的,授予相应资格;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予以降级或撤销资格。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因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应当自情况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回资格证书,并办理注销手续。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应在招标工作结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项目招标情况报告,对招标项目进行抽查。

第二十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年度资格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每年2 月28 日之前,将以下年检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一)机构年度情况报告及机构设置变化情况;

(二)机构年度招标从业人员的变动情况;

(三)项目招标情况报告;

(四)执行招标投标、投资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

(五)受处罚及质疑、投诉情况;

(六)招标业绩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检不合格:

(一)甲级招标机构年度招标业绩低于10 亿元人民币;

(二)乙级招标机构年度招标业绩低于5 亿元人民币;

(三)预备级招标机构年度招标业绩低于2 亿元人民币;

(四)未能按时合规报送年检材料;

(五)未能如实报送招标从业人员变动情况或招标从业人员达不到规定条件;

(六)违反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有关要求;

(七)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警告及以上处罚的。

第二十九条上一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机构,本年度不得提出升级申请。连续2 年年检不合格的机构,予以降级直至撤销资格。

第三十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证书变更、资格重新确认和年检的申请材料,应先报送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初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机构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南阳招标网网站:http://www.nyzbw.cn/

南阳招标网联系方式:0377-61810777

南阳招标网邮箱:2981077668@qq.com

以上是中国建筑网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南阳招标”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关注手机建筑网http://m.cbi360.net/),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热门产品